什么是早产?
妊娠在28足周至不满37足周之间终止者,称为早产。此时娩出的新生儿,称为早产儿。
导致早产的原因很多。在孕妇方面有合并急性或慢性疾病,如病毒性肝炎、急性肾盂肾炎、急性阑尾炎、严重贫血、慢性肾炎、心脏病、性传播疾病及重度营养不良等;子宫畸形,如双子宫、双角子宫或纵膈子宫;子宫颈内口松弛;子宫肌瘤;因产科并发症或内、外科合并症必须提前终止妊娠。
在胎儿、胎盘方面有双胎、羊水过多、胎膜早破、宫内感染、胎盘功能不全、母儿血型不合、前置胎盘及胎盘早剥等。
图:早产儿
早产是围生儿死亡的主要原因,重在预防。必须按时进行孕期检查,注意孕期卫生,积极治疗妊娠合并症与并发症。可矫治的子宫畸形应在孕前手术。子宫颈内口松弛者应于妊娠14-16周做子宫颈内口环扎术。
若出现不规则子宫收缩,或伴有少许血性阴道排液时,应及时就诊,住院治疗,尽量使妊娠继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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